在美国联邦最高法院裁定其紧急关税措施违法后,美国总统川普周五(20 日)在记者会上表示,他将签署一项行政命令,对全球商品征收10% 的新关税。
根据《路透》报导,川普表示,该项命令将依据《1974 年贸易法》第122 条发布,且新关税措施将「在目前仍然有效的既有关税之上」额外加征
《1974 年贸易法》第122 条允许美国总统在涉及「重大且严重」国际收支问题时,对任何国家课征最高15% 的关税,期限最长150 天。此措施无需进行正式调查,也不设其他程序限制。
《CNBC》指出,若要延长150 天的关税期限则必须获得国会批准。不过,当在记者会上被问及这一期限时,川普表示:「我们有权做几乎任何我们想做的事。」
此前,美国最高法院裁定,川普依据《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》(IEEPA)所实施的广泛全球关税违法,认定他已逾越该法所赋予的权限。
川普在谈到关税替代性工具时表示:「我们有替代方案,而且是很棒的替代方案。可能会带来更多收入。我们会获得更多收入,并因此变得更强大。」
他也宣布,目前依据第232 条与第301 条法规所实施的所有关税措施,将持续「完全有效并持续生效」。
川普表示,美国政府同时也正运用第301 条启动多项针对潜在不公平贸易行为的调查,未来可能因此再推出新的额外关税措施,「以保护我们的国家免受其他国家与企业不公平贸易行为的侵害。」
外界早已预期,川普将改采其他法律依据,包括第122 条、同时启动新的第301 条调查。不过,他周五宣布的10% 关税仅能维持150 天,而第301 条调查通常需耗时数月才能完成。













